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对看守所开展违规“捎买带”

巴彦淖尔 更新于:2025-04-04 15:41
  • 营757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规范监管场所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严防违禁品流入和传递信息的问题。临河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紧抓清明节前安全防范关键节点,于2025年4月2日开展了违规“捎买带”“传递信息”专项检察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一、召开所情分析会,明确工作要求

    驻所检察室参与临河区看守所召开的所情分析会,并通报了最高检关于整治“捎买带”“传递信息”乱象的具体要求及专项检察的重点任务。会议明确以“零容忍”态度严查违禁品流入、违规传递信息等行为,要求看守所民警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监管流程。


    二、实地检察监区,排查安全隐患

    驻所检察室以监室为重点,开展全方位、穿透式清查。一是对监室门窗、床铺、衣物及在押人员生活用品实施“地毯式”排查,重点清查夹层、缝隙等隐蔽部位是否存在违规夹带的现金、通讯工具、药品、烟酒等违禁物品。二是运用监控回放等技术手段,追溯物品来源,排查监室内外是否存在传递违禁品、通风报信等行为线索。


    三、谈话摸排线索,强化源头治理

    检查后,驻所检察官又与在押人员进行“一对一”谈话,重点询问是否存在民警或外部人员违规传递物品、案件信息,有无收取财物、承诺特殊照顾等问题,并告知举报渠道,鼓励提供线索。



    下一步,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最高检对监管场所违规“捎买带”“传递信息”检察工作的要求,以更精准的监督、更务实的举措,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平安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ND



    供稿:第三检察部 薛皓天

    初审:李新齐

    终审:魏春咏

    编辑:刘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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