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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在对呼和浩特市往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过程中,发现1名新冠肺炎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疾控部门复检,结合临床症状,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该确诊病例行程轨迹信息如下:
2月5日,确诊病例史某某1与其父史某某2、继母裴某某从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公务员小区出发,自驾车到其弟史某某3家中(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阳光水岸小区),当日再无外出。
2月6日,10时左右史某某1与其弟史某某3到呼和浩特市民康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0时40分左右返回其弟史某某3家中;11时20分与其弟史某某3自驾车到内蒙古传染病医院帮助其父史某某2办理出院手续;11时40分左右离开医院,之后返回其弟史某某3家中;15时左右,在振华广场1楼蔻驰店购物,之后返回其弟史某某3家中,当日再无外出。
2月7日,史某某1自驾车到内蒙古医院为其父史某某2看病并办理住院手续,入住内蒙古医院肿瘤科,之后在肿瘤科陪床。直至2月11日17时前均在医院陪床,无外出。
2月11日,17时左右史某某1为其父史某某2办理了出院手续,之后回到其弟史某某3家中;18时左右史某某1独自驾车从其弟史某某3家中出发,于18时40分左右到达土默特左旗家中,再无外出。
2月12日,8时左右史某某1自驾车从土默特左旗家中出发,于8时40分左右到达其弟史某某3家中;9时30分左右与其父母自驾车从其弟史某某3家中出发,经G6高速(途中未下服务区),于12时30分左右到达乌拉特前旗;12时40分左右入住乌拉特前旗乾元酒店1005号房间;12时50分左右与其父母在乌拉山镇民族路焖面烩菜饭店用餐,之后回到乾元酒店;18时左右在蒙汉粗粮王就餐;20时左右从1005房间换至305房间,再无外出。
2月13日,8时左右史某某1在乾元酒店吃早点;11时50分左右在乾元酒店东侧小卖部买烟;12时左右回到乾元酒店陪同其父母吃午餐,之后再无外出。
2月14日,10时30分左右史某某1自驾车从乾元酒店出发,前往呼和浩特市;12时28分在哈素海服务区加油;14时56分在呼和浩特新城区兴安北路理发店理发,之后到新城区幸福小区碧海云天洗澡;17时左右回到土默特左旗察素齐公务员小区家中,与妻子皇甫某某、儿子史某某4接触。
2月15日,11时40分史某某1与其弟史某某3自驾车到呼和浩特市居士林庙,之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2月16日,9时史某某1独自驾车于11时30分左右到达乌拉特前旗乾元酒店,将其父母接到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电厂生活区;14时左右与其母裴某某在电厂生活区内的张蔬菜水果粮油店购买生活用品和蔬菜,之后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2月17日,11时左右史某某1在家中与前来看望其父的王某某(呼和浩特市人)、田某(乌拉特前旗人)有接触;12时51分到乌拉山镇兴隆家园旁边宝洁龙汽车服务会所洗车;13时19分到北环路无极限直营店购物;13时30分左右到北环路乐百汇超市购物;14时20分到电厂生活区宏旺副食百货购物;18时19分到电厂生活区鸿泰药店买药。
2月18日,上午史某某1在电厂生活区家中未外出;16时04分自驾车到110国道边九州玉器行购物;16时41分到乌拉山镇民族路海品汇海鲜店购物;17时35分到110国道捍卫勇士修车店修车;17时52分到电厂生活区鸿泰药店买药;17时53分到旁边宏旺副食店购物,之后回到家中,再无外出。
2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史某某1与其父母自驾车到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12时左右离开医院回到电厂生活区家中再未外出,当日3人核酸检测结果都为阴性。
2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史某某1再次到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被管控,现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应急状态下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一、请与已公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及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主动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集聚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二、非必要勿前往近期有报告病例的涉疫地市及国内已公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需提前向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三、所有抵返庆人员,抵返我市前均需提前2-3天,使用手机扫描“返庆人员登记”二维码(见下图),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并向居住地社区报备。
四、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需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如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来庆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五、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六、如出现发热、乏力、肌痛、腹泻、干咳、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七、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到期未接种加强针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八、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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